QA负责人(QC监督管理)
一、岗位职责
1. 建立健全GMP文件管理系统,确保GMP文件/记录的复制、发放、收回、修订、撤销及归档管理。
2. 负责质量控制过程偏差的登记、调查与处理。
3. 负责产品出厂前批检验记录审核,做好批档案归档管理。
4. 参与制订年度自检计划,并遵照计划实施。
5. 参与总结分析缺陷项目,并制订整改计划,对缺陷项目整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。
6. 负责变更申请的受理、评审与批准。
7. 负责检验结果超标(OOS)的登记与调查处理。
8. 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控。
9. 参与产品质量档案的建立和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。
10. 参与制订验证主计划,组织进行设施设备、分析仪器、分析方法、生产工艺、清洁程序等的验证工作。
二、任职条件
1. 具有制药工程、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(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执业药师资格);
2. 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培训;
3. 5年以上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,其中至少有1年药品质量管理经验。